返回僵尸道人之裂锦(12)  sangsd首页

关灯 护眼     字体: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2020年11月4日

第十二章·白鹤不立鸡群

七叔根子二人和便随沈懿墨等上了车。

师徒二人坐在后排,沈懿墨则在副驾驶座。

根子正好就在她的正后方,能够清楚地闻到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独有清香。

他的心又开始扑通扑通地跳,他是第一次坐车,也是第一次能够长时间在靠近这个远在天边的贵妇人。

高绍龙不知道为何,有些兴奋,一边开车一边道:“七叔,你的武功可真好啊!”

七叔道:“贫道花拳绣腿,让少爷见笑了。”

“七叔太谦虚了,我虽然不懂武术,但七叔的拳风腿影,一看就是实打实真功夫啊!”高绍龙赞道。

这时,沈懿墨道:“七叔,我家绍龙只会读书写字,不懂这些舞枪弄棒的物事,还望七叔不要介意。”

七叔顺着话题问道:“少爷气质不凡,彬彬有礼,未来肯定是国之栋梁啊!”

沈懿墨略到骄傲地道:“绍龙都随我,读得都是些传统的四书五经,过些时日就要去南部大学任国文教师了。”

“那可真是恭喜了啊!”七叔道。

车上几人客客气气地聊着,根子自然是没有什么插话的几资格和机会的,似乎所有人都将他忽略在角落里了,他只能暗暗偷闻着眼前的女人香。

车子很快到了高府,沈懿墨将七叔带到客厅与丈夫坐谈,自己则捧着药罐去了。

“林道长,我家太太说,修正风水穴位,要提前祭祀宗祠?”高老爷问。

七叔道:“按照以往,是可以直接修改风水的。但这次,贵府情况特殊。所以要先在黄道吉日祭祀宗祠,焚香祷告祖宗,然后再动土,这样效果才会更好。”

高老爷想了想,点头笑道:“还是道长安排妥当,就按你说的办。”

“对了,高老爷,明天一定要先准备三只长香。这是重中之重,切不能忘了。”七叔有嘱咐道。

这边两人在商量着,根子则被高绍龙带到一条古色古香的长廊里,两人一前一后,一主义从,一边漫步,一边闲聊。

不得不说,高府不仅大,而且装饰很别致。既古典清雅,又简洁大方,说是一方园林也不为过。

“少爷,您这府里真是别致啊,这个长廊,还有花园假山,各种草木,真是犹如仙境。”根子羡慕地赞道、

高绍龙傲然地道:“这是我家祖祖辈辈的基业啊,花费巨资,请的都是一流建筑大师,结合了苏州园林和徽派建筑的风格,青砖黛瓦白墙,希望继业长青。”

两人又是一番闲聊,高绍龙先是和他客套了一会。然后回过头望着根子,脸上露出笑意道:“你真名就叫根子吗?”

“是的,少爷,我原名叫苦根,师傅常常叫我根子,所以这个名字就这么叫出来了。”根子点头哈腰地道。

“我今天看你你师傅练功,看起来很厉害?”高绍龙好奇地问。

根子嗯了一声,道:“我师傅拳脚功夫非常好,又会茅山术,什么凶恶的鬼怪,师傅都不在话下。”

高绍龙羡慕地道:“茅山术我只在一些传统古籍里见过,那可都是神仙中人啊!前几日亲眼见七叔捉鬼,真是让我大开眼界。不知你的法术如何?”

根子心中暗想,莫非这大少爷对茅山术很感兴趣?便道:“我跟着师傅,也略懂一些皮毛。”

高绍龙脸上难掩兴奋,他一直就很喜欢传统古籍,对道家书籍更是如数家珍,尤其是那些茅山真君那些得道高人更是羡慕无比。知道眼前这个样貌丑陋的人竟然也会法术,又是高兴又是嫉妒。他沉吟了一会,自己若是直接拜师,家父肯定不会允许。私下让七叔教授,更不可能。

若是

他目光炯炯地盯着根子道:“不知你能不能教我茅山术?我可以给你报酬,要什么都行。”

根子这下才明白这个阔少的想法,这有钱人还真是闲得慌,什么不学,非要学什么茅山术。还要给报酬,他心中有些腹诽,不知道能不能把你母亲当做报酬呢?

他一脸无奈地道:“高少,我也想教你,可是茅山祖师规矩,本派术不得外传,否则天打五雷轰啊!”

高绍龙见他这么说,也暂时按捺这个心思。

两人走着走着,却正经过一处小花园,隔着大八角花窗却见到一株芭蕉树下,有个曼妙的背影正在洗衣服。这人不是下人,竟是高家太太沈懿墨。

根子有些震惊,低声好奇地问:“高少爷,您的妈妈怎么自己洗衣服呢?”

当前网址随时可能失效,请大家发送邮件到

diyibanzhu#gmail.com

获取最新地址发布页!

高绍龙望着母亲辛劳的背影,眼中不由得闪过一丝感动和无奈。道:“我妈妈是个传统的女人,虽然出身高贵,但是观念一直都是女德,我夫妻,我妹妹,还有我的衣服,都是她自己亲自洗的,就连早餐都是她亲手做的。”听他这么说,根子心中十分动容,这女人他见过几次,都是在操持家务,有如此富贵,却这般勤劳,实在是难得的贤妻良母。这高家父子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,能有这般良人最为妻母。

高绍龙并没有打扰母亲,

而是带着根子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里。

两人来到书房厚,高绍龙又重开话题,道:“根子,你跟着七叔这么久,可见到哪些鬼怪?”

这个话题正是根子擅长的,他道:“不瞒您说,我跟着师傅确实见过不少鬼怪,有狐妖,有黄鼠狼精,有尸变,有吊死鬼,有饿死鬼,有猫妖”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