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埃文德尔都没有抬头看一眼:“我看不到,但是娜塔莉能。你朋友?”

“不,那是幽暗城的斥候。”菲尔斯在他对面的地上坐下,“他们有专门的岗哨盯着大裂隙这边的动静,黑暗灵一直都掌握着我们的行踪,而且他们都非常擅长攀岩和偷袭,你得警告佣兵们时刻警觉才行。如果我去跟他们说,他们是不会放在心上的。”

埃文德尔不置可否,而是合上了书本说:“我们已经到了大裂隙,你的任务也完成了,想走吗?”

菲尔斯不解地看着他:“什么意思?”

“我可以放你走,只要下次你别跟着‘血蜘蛛’的人再来刺杀我,你就不用死。”

菲尔斯一时拿不准对方到底是什么意图:“可是……为什么呢?”

“我要和圣殿骑士们下去白塔城,不能带你一起去,把你跟这些佣兵们留在一起我也不放心,其实杀了你是最好的选择,但是我一贯不会亏待帮过我的人,既然你乖乖地给我们带路,我就放你一条生路,就这样。”

看到对方是真的打算放他走,菲尔斯反倒急了:“可我根本就没有地方可以去,‘血蜘蛛’的人是不会放过我的。”

“这种谎话留着骗骗那些佣兵和圣殿骑士还行。”埃文德尔面不改色地拆穿了菲尔斯的谎言,“你可能有你自己的理由,不想完全说实话,我也不逼你,但是你在有机会离开的时候还非要留下来,我就不明白你到底是什么企图了。”

“……是的,我先前稍微说了那么一点点谎,因为真话有的时候比谎言更不容易让人相信。”菲尔斯说,“‘血蜘蛛’里确实有很多人看不惯我,不过他们想弄死我还没那么容易,是我自己不想再跟他们这么混下去了。就算我这次逃回去了又能怎么样?无非是继续被指派下一个暗杀任务,活下来了,就去纸醉金迷一阵,然后再去执行下一个任务,直到哪天死在某一次的任务中,这样一眼看得到头的人生,光是想想,都让我觉得无聊透顶。我想脱离‘血蜘蛛’,我想离开地底迷宫,而这点光靠我自己一个人是根本做不到的。”

“为什么你会想要离开地底迷宫?在幽暗城你至少已经有了立足之地,去了别的地方只怕会过得更惨。”

“也许是我身上的另外一半血脉在起作用吧,当我第一次跟着队伍出去夜猎的时候,第一次闻到森林、草地的气味,看到头顶的星空,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……”

菲尔斯正要开始煽情,法师就打断他问:“你说的‘夜猎’是什么意思?”

“啊……那是黑暗灵的一种风俗,就是趁着夜色到地表去抢劫杀人什么的。”

“说详细一点。”法师显然对这个风俗颇有兴趣。

“好吧,既然你对这个感兴趣……每个黑暗灵在成年礼的时候都要经历一次夜猎,以后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再去几次,一般我们的队伍都是几个成年黑暗灵带着十几个半大孩子,从那些隐秘的地表出口钻出去溜达一圈,天亮之前回来。运气不好的话只能打些山羊麋鹿什么的,如果运气好猎到人类或者灵,那就是了不起的战利品,尤其是灵,带着地表灵的脑袋回来会让整个家族引以为傲,如果能够抓到活口,带回来献祭给蜘蛛女神,更是无上的光荣。”菲尔斯决定把自己的身世拿出来看看能不能博得一点同情,“我就是一次夜猎的产物,有兴趣听听我的身世吗?”

埃文德尔支着下颚说:“反正闲着也是闲着。”

“生下我的那个女人,是黑蔷薇家族主母的女儿,名叫杜丽斯,黑蔷薇家族曾经是幽暗城里的第四家族,地位很高,主母正值壮年,杜丽斯本来是并不受宠的次女,可她第一次参加夜猎就成功地伏击了一支灵巡逻队,杀死了四人,还活捉了一个灵回来,主母非常高兴,大大地赞赏了她。她的姐妹们嫉妒得要死,而她自己得意得简直要上天,决定在献祭之前先‘享用’一下这个宝贵的俘虏。黑暗灵在这方面有的是手段,你懂的,她下药强`奸了那个倒霉的男灵,并且当做谈资到处吹嘘。几个月后,她发现自己怀孕了,当时以为是哪个侍父的种,毕竟她强`奸灵就那一次,跟侍父们却是夜夜笙歌。”

埃文德尔又打断道:“我看到一些古籍上说黑暗灵是典型的女尊社会,侍父虽然是主母的男宠,但是同时也要服侍主母的女儿们,除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以外,这是真的吗?”

“基本上是这样的,不过有一点就算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想玩点刺激的,侍父也只能服从。”

“这可真是……真是匪夷所思。”连埃文德尔这么博学的人都一时不知道该用什么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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