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五十四章 那张脸,好熟悉  云雁歌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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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认识到生活很艰辛,那并不是来自贫穷和困顿,而是来自精神的无助和爱的匮乏。

现在,我变成了一个孤儿。

这个世界对我有太多的不公,为什么我会投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?为什么我会遇到一个这样的父亲?

我躺在那张破旧不堪、吱呀作响的床上,看不到路在何方,抬头只能看见挂满蛛网的屋梁、熏得发黄的亮瓦。

就在刚刚,我抱起娘的骨灰盒冲进了雨里,我为她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埋骨之地。

外面下着雨,雨淅淅沥沥下了好几天了,开始下的那天,就是我娘上路的那天。或许,我娘歇下了,这雨也会歇下了。

我走到那片水田里,水淹没了我的脚踝。

水很凉,凉入骨髓的那种凉。六七月的天儿,真是见了鬼了!

前几天,警察来寻死老爹的尸体,把水田刨得到处是坑,东一块,西一块,积了水,全变成水坑。

我这个不争气的娘,这回真是心狠到家了,也是聪明到家了,竟然把死老爹分了这么多块埋。要不是下雨,把那些尸块冲了出来,可能她能活得更久吧!

我打开骨灰盒,从里面抓了一把白灰。

还是温热的。

我没有打伞,雨水打湿了我手里的白灰,变得黏黏的。

人死了以后就是这样的吗?

有点温热的,一过水就变成黏黏的,有点粘手的。这就是人死以后的样子吗?

我松开手掌,那一团黏黏的东西掉在了水坑里,我便一个水坑扔一把。这下,总算满足娘的心愿了吧!让她跟我那死老爹,血肉相连。

那些白灰在雨水的冲刷下,变成乳白色的液体,顺着我的手臂流淌,从手肘滴落,最后溅得我衣服上全都是。

我懒得去清理。盒子里积了雨水,将那一盒子的白灰,都泡成了牛奶状,我得迅速一点。

用手去抓的时候,像是抓着一坨水泥,却比水泥要轻,很轻。或许,这就是人们常说的,死有轻于鸿毛吧。我那不争气的娘,为了我那死老爹而死,确实死得轻于鸿毛。

以前总嫌日子太长,因为那些日子都在受折磨,现在倒是落得清静。

不过是下了场雨,下得久了些,我便落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。

盒子里剩下的不多了,我索性把盒子翻过来,一股脑儿全倒进水坑里。

既然娘把死老爹的尸体埋在这块水田里,想来这也是她理想的埋葬地。

她活着的时候,留不住死老爹,总是在等他回来。死后,应该也会想和死老爹埋在一起吧。

以她一辈子不争气的样子,肯定是乐于接受这个结局的。

娘的骨灰,也可能会随着这场雨流走,流进水沟,流进溪流,流淌在田野和山脚,最终化为尘土。哦不,应该说已经化为尘土了。

接下来,就是关于如何处置我自己的问题了。

我从来没有思考过关于生存和死亡的问题,总觉得这个问题离我太过遥远,毕竟我还年轻。

第一次直面生死,那是村里的一个老人,按辈分,我要称一声曾祖母,可是大家都叫她幺婆婆儿。

幺婆婆儿二婚生了两个儿子,小儿子没有成家,跟幺婆婆儿一起生活。

小儿子常常动手打幺婆婆儿,幺婆婆儿有一次气不过了,心一横,要自杀,于是在床头横梁上,搭一根裤腰带,就往脖子上勒。

我和娘正好路过,娘听见屋里幺婆婆儿的哭喊声,忙闯进去救命,劝了好久才把幺婆婆儿劝得回心转意了。

他小儿子回来以后,翻了个白眼,没好气地说:“她会舍得死?”

后来娘对我说,一个人要真是想寻死,怎么会搞得山摇地动、天下皆知,肯定都会找个安安静静的角落慢慢弄死自己。

一哭二闹三上吊这种伎俩,适用于各个年龄段的女性,作为讨巧和获取关心爱护的手段。殊不知,对一个漠视自己的人,这些手段丝毫不起作用。

那泼辣了一辈子的幺婆婆儿,老来所受的虐待,就是最好的例证。

以前听过一句话,“我捏住鼻子,其实是想憋死这个世界。”这话不能细想,容易陷入哲学的辩证怪圈,搞得不知道是自己死了还是世界死了。这是个很严肃的话题,一时半会说不清楚。

照这种说法,那我弄死自己,其实也就是弄死了这个世界。只能说,这是一场盛大的意淫,一种调侃自己又调侃世界的方式。

生死,是大事,也是微不足道的小事。但生死的方式很重要,不管做什么,都要优雅一些,用一句我后来知道的词,叫做“仪式感”。

家里可用的工具还是不少,首先我要选择一种比较有仪式感的死法。

这个家里的血腥已经太多了,我的床头,我对面的娘最后一次坐的那个床头,都有太多的血腥气,所以我想选一个不血腥的死法。

按我几天不吃不喝、蒙头大睡的劲头,过个五六天我大概也可以饿死,可是这未免有些太难受了,最重要的是,不大体面。

我冥思苦想的时候,就听见了“咯咯咯”的笑声。

奇怪,是谁来了?我一扭头,扫视整个屋子里。

墙角的位置放着一架用来过滤粮食灰渣的风斗,个头有我那么高。

一个老式的黄木衣柜,柜子外面镶着一面又大又高的镜子,那是娘的陪嫁,用来整理衣物。

床头是一个粮食柜,用来装苞谷粒,能隔潮,已经被老鼠打了洞,洞口的苞谷粒已经发霉了。

粮食柜上面有一个箱子,放些常穿的衣物,也是娘的陪嫁现在也闲置了下来。

我扫视了一圈屋里,没有发现有人,于是打开那个装衣服的箱子,翻了翻,有两件毛衣,一件破了洞的棉袄。

大热的天,穿这两件衣服,别人会以为我是神经病发作才去死的吧。

这样不好,我要让大家知道,我去死这件事,是我经过深思熟虑的。

我翻了下箱底,终于找到一件皱巴巴的短袖。

凑合吧,总比毛衣和棉袄强啊。

脱掉身上那件血迹斑斑的短袖,穿上了那件皱巴巴的短袖。

“哈哈哈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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